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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23

律政強人 (19/9/2016 - 16/10/2016) - 翡翠台

[b][size=3]律政強人
(翡翠台由九月十九日(星期一)起逢星期一至日晚上九時三十分播映)
監製:    羅永賢
編審:    黃偉強
演員:    方中信、廖啟智、李佳芯、黃智雯、曹永廉、郭少芸、何廣沛、鍾景輝


故事大綱
身為香港華資律師事務所龍頭的創辦人卓繼堯(劉丹飾),連任多屆資深委員會主席之位,雖曾向執行合夥人劉謹昌(廖啟智飾)許下退位諾言,但為了制衡謹昌的權力欲,別有用心邀請利字當頭的張強(方中信飾)加盟。謹昌多年在公司樹植勢力,任偉樑(曹永廉飾)和方寧(黃智雯飾)均是他的頭馬,預計對付張強陣營的李少樺(郭少芸飾)和周力行(何廣沛飾)綽綽有餘,誰料一宗車禍令他大失預算,張強更藉勢得到繼堯提出天價的待遇,正式成為高級合夥人,又重遇律師卓宜中(李佳芯飾)。宜中在公司身份特殊,本由不屑張強轉向傾慕,二人漸漸建立亦師亦友的關係,迫令謹昌這顆計時炸彈不得不向繼堯攤牌;在各方爭權奪利內耗之際,蟄伏多年的無牙老虎正準備伺機復仇……


角色對照表
方中信    飾 演張強
廖啟智    飾 演劉謹昌
李佳芯    飾 演卓宜中
黃智雯    飾 演方寧
曹永廉    飾 演任偉樑
郭少芸    飾 演李少樺
何廣沛    飾 演周力行
鍾景輝    飾 演程日匡
劉丹        飾 演卓繼堯
張曦雯    飾 演潘希文
李璧琦    飾 演汪穎琳
蔣志光    飾 演葉浩天
楊卓娜    飾 演駱思慧
周志康    飾 演湯家健
何綺雲    飾 演謝康兒
陳榮峻    飾 演曾家健
于洋        飾 演梁耀天
顧冠忠    飾 演沈立豪
趙璧瑜    飾 演冼慧珊
吳曠利    飾 演招志邦
李忠希    飾 演鄺忠耀
林淑敏    飾 演羅貝如
姚浩政    飾 演歐智琛
周麗欣    飾 演夏婷
麥皓兒    飾 演石穎妍
吳綺珊    飾 演郭思韻[/size][/b]

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24

[b][size=3]第一集 (09/19)
謹昌秘密約見四位股東,求他們協助,讓柏迪車廠能夠成功上市。豈料新聞報道一宗交通意外,涉事車輛正是由柏迪車廠生產。此外,一班工人在工廠樓下靜坐示威,為他們談判的張強出現,指工潮可以停止,因他已經與資方達成了協議,讓工人得到更多的賠償。繼堯與日匡商量過,不想車廠的案件在公司「流產」,所以建議謹昌暫停車廠上市議案,但謹昌聲言絕不會停。繼堯希望張強可以加盟他的公司。宜中與張強傾談客人的離婚協議及遺產分配問題。謹昌去見張強,希望車禍死者的太太可以庭外和解,但張強卻想在法庭上贏謹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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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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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集 (09/20)
張強問李太要求多少賠償,她決定都聽張強的。張強指金錢只能保障生活,他提出至少要柏迪公開道歉。謹昌被記者問到,交通意外會否影響柏迪車廠上市,他堅定地指上市一定如期舉行。張強知謹昌要把上市的消息,在媒體上完全封殺,但他卻要把它公開。偉樑把謹昌的新建議交給張強,希望他會與李太商討。但張強看完後,即把建議文件撕去。張強剛巧碰上謹昌。他們在電梯內秘密對話,謹昌指死者有隱性心臟病,報告已經很清楚,但張強堅持報告是假的,死因是汽車機件故障 ; 宜中負責一宗誹謗案,客人被對方要求賠償三千萬,但客人完全不願補償。[/size][/b]

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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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集 (09/21)
宜中協助方寧,準備開車廠的內庭聆訊。原來方寧曾是張強的徒弟,但只欠一個月,張強都不讓她畢業。另一邊廂,張強向李太解釋,他會用盡方法,去阻止死者被解剖。偉樑指只要車廠不用公開道歉,賠償金額可以增加,但是張強卻指公開道歉是底線。繼堯叫齊所有股東開會,要讓謹昌放棄上市計劃。謹昌卻說已經聯絡了外國銀行,願意全權處理車廠的包銷。少樺叫張強立即停止追打車廠,張強一怒之下,把少樺解僱。但之後卻向她道歉,希望她不要離開律師樓。謹昌私下約見李太,張強知道後,即叫力行阻止她簽任何文件,卻為時已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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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28

[b][size=3]第四集 (09/22)
繼堯向董事局宣佈,會邀請張強為律師事務所成員之一。雖然張強加盟了事務所,但謹昌仍然在他之上。他吩咐下屬,把最難最複雜的案件,都交給張強處理。宜中接到一宗網絡性侵犯的案件,受害女子要求文事索償。她追問誰是拍攝影片的人,思慧指是日昇集團的人,而日昇與律師事務所有很多生意來往。張強通知少樺與力行,明天將會轉到事務所工作。少樺與力行都滿懷心事。張強在事務所的第一個客,就是日昇的何生。宜中準備控告日昇太子爺,希文提醒她,張強亦為日昇打官司,不知有否利益衝突。宜中放下心來。但原來,這正是謹昌設下的陷阱。[/size][/b]

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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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集 (09/23)
繼堯、謹昌和張強都看過宜中的新聞片段,她在片中所說的追究到底,令事務所陷於兩難之間。張強接手宜中的案件,並要在一星期內處理好。宜中不懂得如何與張強相處,她只好請教方寧。謹昌見完檢控專員,知道商業罪案調查科即將會調查繼堯多年前的案件。因為謹昌想尋找當年的案件資料,所以日匡決定踢他出董事局,希望各委員到時會和議他。宜中知道浩天不肯和解,張強唯有使出非常手段。美琪自殺,醫院下出現了大量記者,詢問美琪現在的情況。康兒聽從繼堯的吩咐,把當年的文件全部碎掉。但是,她暗中偷了一份非常重要的,交給了她愛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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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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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集 (09/24)(晚上十時)
日匡帶著一班警員,進入繼堯辦公室,準備搜查當年的相關文件。宜中用自己的股份作交易,求張強幫手。警員在搜查文件時,發現天坤集團的文件不見了。康兒指,繼堯曾叫她銷毀過天坤的文件。警員開始審問繼堯,而張強成為他的辯護律師。警員取得的證據。原來是張由碎紙條貼合而成的文件。繼堯指這張文件是警方非法得來的,根本不能做檢控證據。繼堯約見張強,指自己會承認控罪,不想打官司。謹昌約見所有委員,指繼堯已成為事務所的包袱,所以想他們與自己站在一線。張強拿了繼堯的授權書出來,他把所有股份轉給宜中,並要她成為新一任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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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BF 發表於 2016-9-15 13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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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集 (09/25)
宜中升為事務所主席,引來很多媒體的好奇。偉樑指自己手上有數宗案件要處理,方寧主動要分擔偉樑的工作,但謹昌不肯,只是叫她多多休息。張強想把中環傷人案交給宜中處理,謹昌不同意。宜中接到傷人案的資料後,表示沒有信心。張強坦言,宜中接這案件,不是要她為公司賺錢,而是為宜中自己賺取知名度。日匡指工作完全由謹昌話事,他只是閒人一個。偉樑與方寧會見當事人陳小姐,她想與娛樂公司解約。宜中日以繼夜,想找出為貫星脫罪的方法。宜中想自己全權處理,不想張強插手。偉樑托國內朋友,找到陳小姐在內地的合約,幫了方寧一個大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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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2

[b][size=3]第八集 (09/26)
少樺找不到酒吧門外的影片,但張強卻在會議上指影片已經找到。少樺與宜中知道真相後,一直指責張強。謹昌正在看方寧為女明星所拍的影片,謹昌指他與娛樂公司的高層吃飯,所以得知這影片內容是假的。方寧私下詢問偉樑有關謹昌與娛樂公司的關係,偉樑把真相告訴她。偉樑把拍到穎琳的照片交給謹昌,謹昌聽到報告後極度憤怒。張強要求宜中立即叫歐陽偉出來見面但被拒絕,張強指只要見到他便有方法令他說出真相,更指宜中的第一宗案件絕對不可以輸。謹昌向日匡說只要宜中輸了官司,委員會則推選新主席,謹昌到時會動議讓日匡上任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5

[b][size=3]第九集 (09/27)
所有實習生將要接受測驗,見力行緊張希文即從旁安慰他;張強與思慧去了見祥叔,原來他準備自殺,張強不停游說他,並應承祥叔會做他的代表律師。謹昌突然要力行做偉樑助手,令他不知如何是好。謹昌指祥叔的案件是因元方公司而起,但元方是事務所的大客之一,因此要求張強不要幫祥叔。張強問方寧關於祥叔案的意見,方寧指如果要讓祥叔緩刑,一定要令法官同情他。方寧說了個故事,是她為祥叔所作;張強為了讓祥叔的故事更吸引,方寧安排祥叔穿上寫有抗議字句的衣服,到元方公司抗議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6

[b][size=3]第十集 (09/28)
元亨突然來見張強,利誘他放棄幫祥叔打官司。謹昌看見網上有大量祥叔的流言,問方寧是否張強所做的,更要方寧以後向他匯報關於張強的每一個行動。宜中與浩天討論狗隻案件時,希望浩天能勸服男主人,早日和解了結此事。有三個大客暫停與事務所合作,謹昌震怒急召宜中開會。會上宜中也希望張強退出官司,張強聽後怒火中燒,指只要祥叔一案完結便會辭職。康兒在丈夫的電腦中下載了娛樂公司的會計賬目,偉樑一看之下極度震怒;原來謹昌交給他的工作完全是一個陷阱。偉樑立即返回事務所,叫力行把所有由他簽名的文件抽起,並將它們銷毀;力行不知發生何事只能照辦,但他自己卻做了一些手腳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7

[b][size=3]第十一集 (09/29)
律政署決定撤銷對傷人案的起訴,謹昌見到新聞後通知宜中與張強開會。當張強把贍養費給思慧時,她說正計劃結婚,張強即臉色一沉。日匡探望繼堯,指宜中鬥不過謹昌,繼堯坦言問日匡想怎樣,日匡直指要他的股份。會議上謹昌要求張強兌現承諾離開事務所。元亨闖了禍急召謹昌,元亨手下欲載呼吸困難的女子送去醫院但被元亨阻止,之後更遇上意外。事務所正式接受元亨的案件,而且會有兩個律師負責;會議上謹昌想把子樂交給宜中處理,而元亨要求張強作為代表律師,但張強坦言要五百萬才願意幫手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7

[b][size=3]第十二集 (09/30)
元亨把當晚的事告訴張強,但張強知道他說少了一些東西;元亨想把所有罪推在子樂身上,但張強指子樂未必會聽元亨的話。穎琳對謹昌說娛樂公司的上市申請已獲批准,謹昌非常高興,更要偉樑立即通知對方。警方正式拘捕子樂,元亨知道後非常驚謊,張強要他立即去警署再補一份口供。嘉彤與宜中探子樂,宜中想子樂把細節都說出來,可是嘉彤竟要他沉默。張強知道子樂改了口供後,要求思慧延遲提交口供給律政司,因他要在元亨的記者招待會中指出子樂的口供不可信;宜中見日匡,希望日匡支持她繼續為子樂打官司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7

[b][size=3]第十三集 (10/01)(晚上九時三十五分播映)
張強決定不幫元亨打官司,但卻要收足五百萬,元亨直指不能接受;宜中等人正為子樂而煩惱,因為元亨不肯再付律師費,所以子樂只可以由法援幫助。謹昌變收到自稱Tony傳來的電郵,更附上一份娛樂公司的假數資料。日匡秘密約見其他委員會成員,提出想把謹昌踢出公司。穎琳猜想Tony應是聯交所的高層,指如果假賬財務報表給廉署,偉樑會代替謹昌認罪,偉樑大怒否認。穎琳回家後對謹昌稱已經知道Tony是誰,指他要三百萬才肯收手;但謹昌也指自己已知道Tony是誰,而且與穎琳所指的人,完全不同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9-25 20:58

[b][size=3]第十四集 (10/02)
雪兒的影片在網上瘋傳,元亨到每個地方都會被追問。謹昌招見宜中,問網上影片是否她發放,更指他已經與子樂達成協議,事務所正式退出元亨的案件,所以叫宜中不要再插手。張強載少樺與力行回家途中,突然見到浩天與思慧在一起而感到不是味兒。宜中探望繼堯時,坦言不想再做主席,繼堯大感憤怒要她堅持下去。謹昌回到家,穎琳突然提出離婚,但謹晶拒絕。穎琳要求張強負責她與謹昌的離婚案,張強婉拒,但穎琳說她知道謹昌的秘密,可以構成離婚的理由。國立被控告偷竊罪,少樺把他介紹給宜中與力行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4

[b][size=3]第十五集 (10/03)
謹昌指自己被記者影到去召妓向穎琳道歉,穎琳感憤怒指是謹昌找妓女做戲。宜中見到思慧後討論國立的案件,思慧指她要國立把一半的獎金交給她的當事人並道歉,但宜中覺得不合理。方寧把謹昌的部分股票交給穎琳,指她願意不離婚便可得到。張強希望謹昌能與穎琳即時離婚,指如果他再堅持即安排記者為穎琳做專訪。穎琳與謹昌通電話,穎琳聲言不會說謹昌的半點壞話,謹昌發覺穎琳的說話有古怪即趕回家;日匡叫康兒向記者爆料,指穎琳所發生的事是張強教唆,要兩人鬥得愈激烈愈好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5

[b][size=3]第十六集 (10/04)
少樺見到雜誌上刊登了張強教唆穎琳自殺的報道,欲即致電力行問張強的反應時,國立出現並把一筆錢交給少樺。股市大跌,浩天非常擔心,連思慧說起婚事都只顧看財經新聞。謹昌把泰雲集團買殼上市計劃交給方寧,並叫方寧找張強。浩天找張強,指受人所託想找他過檔。張強準備與賣家開會前,事務所突然叫停他的職務;張強發現他之前與浩天的說話竟然被剪輯過。謹昌引用公司條例,要求立即解僱張強,但宜中指這條聲帶不一定是真的,謹昌即對宜中說,她作為主席一定要保護公司利益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5

[b][size=3]第十七集 (10/05)
思慧希望張強成為浩天的代表律師,為他打贏官司,張強知道後大感愕然盡力婉拒。日匡指找了康兒幫手,偉樑坦言康兒非常危險絕不能用。會議上宜中與力行詢問浩天當時的案發經過,但張強卻不理會,更指浩天隱瞞了一些事情。謹昌與嘉圖在酒會時日匡突然現身,他拿着一個迷你鏡頭指責謹昌不要搞小動作,謹昌一頭霧水。宜中與力行上到律政司署為浩天辯解,希望律政司能撤銷控罪。康兒回到事務所時,謹昌竟即時解僱康兒;康兒向日匡討公道,但日匡反指她做事不小心,與他無關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5

[b][size=3]第十八集 (10/06)
康兒受了重傷,搶救後仍然昏迷。警察分批為職員落口供,職員們向警察講述康兒被解僱時的一切,而且更講出她與謹昌的恩怨,日匡更把康兒與繼堯及謹昌的關係統統告之警員。張強要宜中以主席身召開委員會議要求謹昌停職,可是宜中指不會濫用權力。編劇志才在街上派發劇本指故事被人抄了;宜中想不通如何能幫到志才取回公道,主動詢問張強意見。另一邊廂,謹昌接到地產公司興建屏風樓,但只賠償二十萬給其他大廈的業主。宜中與希文去見文達指他抄襲志才,可是文達的代表律師成武反指是志才抄襲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6

[b][size=3]第十九集 (10/07)
謹昌在開會時問起宜中的侵權案件,她指雙方已和解,但謹昌竟為此指責宜中;謹昌問偉樑關於地產商一案的進展,指進度不理想會轉交給張強處理,偉樑聲稱只需要兩日。繼堯約見張強問他關於宜中情況,張強指她有權但不懂得運用,繼堯坦言想換張強成為主席,但張強拒絕。謹昌知道康兒醒來後立即趕到醫院;謹昌單獨與康兒見面,更要她指控是日匡推跌她受傷。日匡被警方請去問話,並指他與康兒的受傷有關。謹昌召開委員會要把日匡踢出事務所,宜中不贊成,但謹昌稱繼堯入獄一事正是日匡告發的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7

[b][size=3]第二十集 (10/08)
張強突然支持日匡離職,更拿出三百萬支票指是日匡向他買票。日匡問張強為何會投贊成票,是否他心中另有打算。謹昌等待眾委員離開後,即嚴厲斥責偉樑與方寧,指他的信心只能給予兩人之間的其中一個。張強見客,對方提出願意用五億收購日光報業,但少樺等人計算過日光報業不只五億,但當客戶指願意出雙倍律師費時,張強立即表示有方法處理。少樺指為日光當代表律師的原來是方寧,張強聽見後也臉有難色。穎琳約見謹昌,請他破壞張強的收購案,謹昌坦言沒有把握會破壞它,但答應會用盡一切方法去嘗試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13:37

[b][size=3]第二十一集 (10/09)
希文知道方寧的對手是張強,問她有沒有信心;新聞報道有大批市民在日光報業樓下示威,希文指日光收購價一定會大跌,方寧卻指升跌全看她與張強的會議如何。方寧與張強討論日光報業的收購案,方寧叫價是六億五千萬,張強沒想到出價會不跌反升。方寧成功出招令張強無力還擊,即成為希文與宜中的偶像。浩天陪同君燕去到律師樓,希望啟南會撤銷對她的指控,可是宜中不停指她的生活與收入完全不相稱;君燕指是男朋友所贈,更沒有以結婚威脅對方,但希文找到片段能證明君燕在說謊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22:50

[b][size=3]第二十二集(10/10)
謹昌安排了力行處理元亨的案件,張強問原因時謹昌面露痛苦神色,當張強離開時更發現他吃藥。少樺不滿力行被調走,張強覺得謹昌對他的態度亦有所改變。偉樑暗示元亨用不法手段提高勝算,宜中以事務所主席身分阻止他這樣做。張強覺得謹昌患病,但少樺仍然叫他不要信謹昌。宜中等人第一次為元亨案件開會,對方是方寧與浩天;宜中堅持元方股價下跌是大環境影響,但浩天卻指是與元亨的官司有關。謹昌與銀行開會前突然劇痛,同事們幫他叫救護車。張強接手謹昌的案件,少樺極力阻止他,並指她剛才見到謹昌在笑,可是張強沒有理會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22:50

[b][size=3]第二十三集(10/11)
希文突然通知力行,指元亨已解僱了宜中,而且全權交由偉樑負責。張強追問宜中,也問偉樑是否私下見過元亨,偉樑坦言承認。張強斥宜中不懂保護自己,宜中決定給偉樑下馬威。方寧對偉樑稱只要元亨願意接受他們的和解建議,他將會得到股東給予的報酬,偉樑指會盡力說服元亨。少樺對張強說她懷疑謹昌是裝病,認為二人早已相識,所以今次買賣是一個局,但張強不相信。新聞報道指元亨一案會加快判刑,但公司的股價不跌反升。浩天覺得得很驚訝,但方寧卻知道背後原因。基金與銀行簽約成功,但有警察上事務所指張強知法犯法參與詐騙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22:50

[b][size=3]第二十四集(10/12)
力行等人在資料室尋找家源的資料,想查出他人在哪裏讓他現身作證。思慧問張強有沒有為自己打算,浩天拿出委託書,希望成為張強的代表律師。謹昌阻止同事尋找家源去向,指會解僱他們;謹昌叫下屬準備解僱信時宜中出現。謹昌召開緊急會議上欲踢走張強;力行指警察已落案起訴張強,並指檢控官是思慧。少樺拿出一份文件給力行,發現張強把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全部交給力行處理。張強與浩天去律政司署開會,思慧指證據都對張強不利,只有認罪才是最好的方法,豈料張強竟說答應考慮。張強見謹昌,指手上有文件可對付謹昌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22:51

[b][size=3]第二十五集(10/13)
謹昌成為主席後,將所有工作都要重新分配。張強到主席室見謹昌,謹昌指有工作給他,張強看見是空姐與航空公司的案件感不滿。宜中為雪麗控告孫醫生,指醫療事故令她的嬰兒胎死腹中,但為孫醫生辯護的正是方寧,方寧卻稱孫醫生專業並依足醫療程序。力行找到玉清被航空公司職員欺負的影片,但張強看見玉清的驗身報告後覺得有可疑。另一邊廂,謹昌去見繼堯,笑言已踢走宜中,但繼堯指自己會與謹昌繼續鬥下去。謹昌放工時在事務所樓下見到穎琳,穎琳指有更好的方法,令事務所可賺更多錢,提出新加坡公司想與事務所合併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22:52

[b][size=3]第二十六集(10/14)
謹昌要買下偉樑手上的所有股份,稱日匡等人已經把股份賣給穎琳了,偉樑稱要考慮,謹昌懷疑偉樑已見過穎琳。玉清出現欲找張強,少樺指玉清不能在沒有律師陪同下見張強;少樺向張強為玉清求情,但張強指已把好的和解方案給她,只是她不接受。日匡探繼堯,繼堯說他已申請提早假釋。宜中為最後一次的醫療聆訊陳詞,但雪麗竟然指不再控告孫醫生。玉清與浩天去事務所開會,張強指航空公司願意給二十萬慰問金,但不會向玉清道歉。當玉清去到事務所大廳後,拿起生果刀企圖傷害自己,張強欲說服她竟被割傷。[/size][/b]

starphoto 發表於 2016-10-7 22:52

[b][size=3]第二十七集(10/16)
偉樑把收購股份的文件交給委員,指他們簽署後與事務所再沒有任何關係;委員責罵謹昌欺騙他們,謹昌指已是仁至義盡。繼堯偷偷見張強,提出要張強取得主席之位,因只有他才能與謹昌鬥。謹昌對偉樑指他決定與新加坡公司合併,把業務推向全世界,又指繼堯已出獄。穎琳指公司需要重組而方寧即時被解僱;方寧私下見穎琳,但無法知被解僱原因,決定從民事討回公道。繼堯在會議上感謝謹昌為他管理事務所,並指待處理好股份事宜後便立即退休;繼堯希望以股東身分提出最後一個動議,就是重選主席。
方寧案引起了全球關注,因為只要方寧勝訴,新加坡公司便會受到全球多宗同類控告。謹昌與張強在開庭前會面,謹昌指非常期待今次可與張強做對手。官司開始,穎琳成為第一位證人,張強步步進擊,但謹昌亦毫不示弱。偉樑深夜約見浩天,指謹昌想邀請他出任其中一位大中華區委員,但被浩天拒絕。庭上張強詢問浩天後,謹昌提出提問指浩天的口供並不可信,亦指出宜中與方寧是好姊妹,所以宜中口供有偏私並不可信。兩間公司正式完成合併,謹昌指事務所已經完成歷史責任。這時少樺出現,指繼堯已把所有股份交給張強。[/size][/b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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